药学教育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刘海泉发布时间:2022-07-01浏览次数:601

药学教育学是药学学科与教育学学科融合、交叉产生的二级学科。药学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药学及其相关学科发展与各类人才培养的相关问题。药学教育学的知识体系融合了药学、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需要对教育学基本理论有较高要求,同时又需要对药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特殊性有深刻的了解。药学教育学的研究目的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立足基本国情,依照教育学的基本理念、基本规律、基本方法,解决药学及其相关学科中学科发展与各类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以促进药学学科健康持续发展,并提高各类药学人才培养质量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博士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感和事业心;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规范、强烈的科学责任感,有独立工作能力且有竞争力的科研工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生命伦理等;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对所研究的领域有全面的了解,掌握本学科主要进展,对本学科研究涉及的科学问题进行鉴别、提出和解决;

(四)具有较强的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五)具有宽厚而系统的高等教育学、公共管理学、药学等基础理论知识,熟练应用教育学研究方法和信息技术,系统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制度、高等药学教育发展历史及教育管理理论。

(六)能够掌握药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综合运用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我国高等药学教育现实问题和发展战略进行学术研究。

二、培养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其中直接攻博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博士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提前完成培养计划的学习内容,且达到学校授予博士学位相关的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博士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3年,其中直接攻博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4年,硕博连读生在校时间不得少于5年,同等学力者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三个月由博士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并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和论文答辩申请表》,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延长期间经费自理。

三、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一般采取“导师负责制”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应坚持专业知识能力培养与经常性政治、思想、品德和法纪教育相结合。导师组由不少于5位参加指导博士学位论文的教授或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导师组应坚持立德树人宗旨,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负责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和论文工作计划、指导参与学术交流,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四、研究方向

1、药学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

本研究方向基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等药学教育的需求,依据教育内在规律和具体实践,对国家、区域以及高校内部的各级各类药学教育和学科发展进行前瞻性研究和规划。研究方向还包括药师政策研究、药学教育发展史研究。

2、药学教育管理

本研究方向将侧重药学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外部关系,处理各方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工作,具体涉及药学教育管理机制体制改革研究、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生人格教育、信息化建设、学校领导行为、大学与相关利益者关系等方面研究。

3、药学教育评估

本研究方向主要包括药学类学科评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制度研究;药学院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评价研究、学生胜任能力标准和评价研究;评价方法研究包括形成性评价、标准化考试、临床考核标准和实践的研究。

4、课程与教学研究

本研究方向主要包括药学类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研究、“OBE”教学理念指导下的课程教学模式研究、整合式课程模式的研究与优化、PBLCBL等各类教学法在药学教育中的研究与应用、教育技术在课程/实验的研究与应用、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研究。

5、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

本研究方向重点对国际药学联合会等学会组织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高等药学教育和学科建设动态进展进行研究,推动学历学位互认和国际认证相关研究。以教育研究为抓手,扩大国际间学术交流,促进国际药学人才培养合作,参与国际药学教育组织活动,为我国药学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信息咨询。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学术型博士生课程设置(普通博士生)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公共基础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4

2

1学期

 

考试

 

博士研究生药学国际学术英语

34

2

考试

 

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17

1

考试

学位专业课

商学院开课

药学前沿

34

2

1学期

考查/考试

 

药学教育概论

34

2

1学期

考查

 

高等教育政策述评

34

2

1学期

考查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

7

2

7学期末前

考查

选修课

 

 

 

 

 

 

总学分

13

 

2:学术型博士生课程设置(直博生)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方式

公共基础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4

2

1学期

 

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二选一)

17

1

考试

 

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17

1

考试

 

硕士英语(2门)

51

3

考试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4

2

3学期

考试

 

博士研究生药学国际学术英语

34

2

考试

方法学课

 

药学科研中的思路与方法

34

2

1学期

考试/考查

 

医药统计分析与SPSS软件应用/医药政策与法规/医药管理数量分析(三选一)

34

2

考试/考查

专业核心课

硕士层次

高等教育学

51

3

1学期

考试/考查

硕士层次

高等教育管理学

51

3

考试/考查

商学院开课

药学前沿

34

2

3学期   

考查/考试

 

药学教育概论

34

2

考查

 

高等教育政策述评

34

2

考查

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

9

2

9学期末前

考查

科研训练课

 

 

34

2

2学期   

考试/考查

文献调研与科研选题

34

2

考试/考查

技术技能课

 

选修(见新开课一览表)

 

4

1学年

考试/考查

总学分

37

 

六、学术活动

要求博士生至少参加学院(学科)、学校(或省级、国家级、国际组织)公开组织的学术会议(论坛)7次(直博生至少9次),

学术活动的考核由博士生学籍所在单位负责,学术活动考核相关材料需有导师签字认可。博士生以听会者身份参加的考核要求为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1份,并附学术活动的通知;以口头报告者身份参加的考核要求为提供书面的报告文稿,并附学术活动的通知。博士生的学术活动考核应在第七学期末完成并录入成绩(直博生为第九学期末),考核通过计2学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获得2学分:

1)参加国家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1次;

2)获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优秀论文奖;

3)获得省级学术会议优秀论文一等奖。

说明:上述的国家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主办单位须为国家级或国际性学术组织;省级学术会议主办单位须为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组织。

七、科研能力与水平

博士生应参加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使博士生在实践中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组织科学研究活动的能力。鼓励博士生选择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学科前沿领域研究课题或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鼓励交叉学科选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博士生在校期间应取得一定的学术创新成果,具体按照学位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中期考核

博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在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后,通过对其政治思想品德、理论知识水平与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将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及时进行分流或退出。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的特点提出具体考核要求。中期考核在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的第六学期内(直博生为第八学期内)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及分流处理按照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论文

(一)选题。大量阅读有关文献是做好论文选题和开题工作的基础。博士生应在导师(组)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进行论文选题。选题的起点要高,应在本研究领域做查新工作,要选择学科前沿领域的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所选的课题应以较强的研究条件和人力配备为依托。

(二)开题。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论文题目、选题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参考文献五个方面。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内开学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具体要求按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位论文要求及答辩

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生进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素质与能力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发现问题、独立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应对我国的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为本学科的发展做出贡献;应对自己的创新成果做出详细的阐述,阐明本领域前人已有的成果和自己的贡献。

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学位评定和学位授予等按学位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